唐女士称,她经过查询发现,该婚姻登记是有人冒用她的个人信息所办理。她辗转多个部门,依然未能得到处理。
7月11日,晨意帮忙记者联系了湖南省民政厅、邵阳县公安局,得到了解决办法。
女子求助:准备登记结婚时发现19年前“被结婚”
唐女士介绍,自己是邵阳县人,今年40岁。2023年2月的一天,她与爱人来到当地民政部门准备登记结婚时,被工作人员告知,自己于2004年与人在长沙登记结婚。
“我到长沙查询后,发现是在2004年11月26日与人结婚,但那上面的照片和身份证上的照片都不是我,是有人办理了我的假身份证和别人结婚的。”唐女士说。
唐女士向晨意帮忙记者提供了相关材料。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显示,承办机关名称为湖南省婚姻登记处。其使用的身份证相关住址、身份证号等与唐女士一致。因时间久远,记者无法辨别材料上的照片与唐女士本人相似程度。
唐女士称,发现自己被人冒名结婚后,她辗转多个部门求助,依然未能得到处理。“我们之前也去了法院,法院后面让我们撤诉,我们没撤,现在裁定判决结果都还没下来,不知道该怎么办了。”“我现在结不了婚,还怀孕马上要生孩子了,到时候孩子户口也不好上,爱人那边也要分户办房产证,因为我们没结婚,到时候也不好办下来。”唐女士说。
当地警方介入协助处理,外地有类似情况解决个案7月11日,晨意帮忙记者联系了湖南省民政厅并告知了唐女士的相关情况。“她这个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,最长不超过5年。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,针对唐女士女士所遭遇的情况,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,经调查证明她确实属于被人冒用或伪造身份证同他人结婚,与人结婚的并不是她本人;或者向检察机关申诉。
随后,晨意帮忙记者联系了邵阳县公安局,工作人员称,唐女士的身份信息在公安人口数据库里面还是未婚状态,公安机关将介入调查,帮助唐女士处理相关情况。
唐女士所反映情况非个案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0日发布的一批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中,一则案例显示,陈某与温某于2002年3月21日在河源市某县登记结婚,于2005年8月20日登记离婚。2004年4月14日,“陈某”和案外人向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记,民政部门审查后作出婚姻登记并为其办理结婚证。陈某主张其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办理2004年的婚姻登记,请求民政部门撤销被拒绝后诉至法院。
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,陈某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属实。虽陈某的起诉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,但考虑到其确因被冒名婚姻登记生活受到严重影响,法院专门组织民政部门召开协调会议,听取行政机关纠错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商讨解决办法。根据协调情况,决定通过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司法建议书的方式,启动行政纠错程序。收到司法建议后,某县民政局撤销了2004年的婚姻登记,困扰陈某多年的冒名婚姻登记案件得到实质解决。
潇湘晨报记者武华康